解读一、《决定》发布的重大意义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发布,《决定》对过去40多年计划生育工作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深刻分析了我国人口发展的新形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部署了生育政策调整工作,明确提出了计划生育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解读二、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总体部署,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这是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解读三、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群众生育意愿,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据调查,20~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93个。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从长期看,政策调整后,家庭规模将有所扩大,有利于改善家庭结构,增强家庭代际支持、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发展。二是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减缓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据预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50年可增加约3000万劳动力,劳动力年龄结构有所改善;到2050年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与不调整政策相比降低2个百分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三是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增人口进入劳动年龄后,将降低人口抚养比,提高潜在经济增长率,稳定经济增长预期。
解读四、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优化再婚等特殊情形再生育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处理政策外生育行为,对政策外多孩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对政策实施前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维持原处理决定;对尚未处理或已作出处理决定但尚未征收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解读五、加强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
一是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服务。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二是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再生育咨询指导,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安全避孕服务,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三是大力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四是加强产儿科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
解读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2014年末我国总人口为13.68亿人,尽管生育水平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已经下降到较低水平,但未来十几年总人口还将继续增长。预计2030年前后总人口达到14.5亿左右的峰值。我国人居环境适宜地区仅占国土面积的45%左右,人均耕地、淡水、石油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24%、10%。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能源资源需求还将持续增长。到本世纪中叶,我国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在13.8亿人左右,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持适度的人口规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解读七、计划生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体现了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远见卓识,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重大决策。计划生育在国家富强、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过程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一是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1年的23.3‰下降到2014年的5.21‰,总和生育率由5.4下降到1.5-1.6。二是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人均耕地、粮食、森林、淡水资源等会比目前低20%以上,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可能达到今天的水平。2014年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1.7/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8.9‰。三是创造了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期”,为改革开放、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四是为世界人口发展和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树立了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