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林西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8)第80号),受林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消防水罐车进行集中采购,现将竞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林西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水罐车询价采购
(二)采购编号:LZC-2018-077
(三)项目内容:
消防水罐车1辆,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叁仟元整(¥763000.00元),竞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标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竞标人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六)竞价须知:
1、竞标人需提交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⑴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标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⑵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综合评审时,因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造成无效竞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供应商竞标文件应密封好后邮寄或现场报送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地供应商也可传真报价,传真电话:0476-5355598,竞标文件须在6月1日下午5点前传真到项目经办人处,传真完毕,请同具体项目经办人确认;竞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也可在6月4日上午9点之前直接传真到评审会场,传真电话:0476-5355207。6月4日上午9:00后,不再接受报价。
3、竞标人所报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得更改。
4、竞标人所报价格含:消防水罐车价格、运输费、售后服务费等验收合格前所有税费。
5、竞标人所报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正品,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正规销售渠道证明。
6、供货时间及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供的车辆须符合国家要求及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并附整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或保修手册、说明书、随车工具等。销售发票必须是响应方自己开出的(一车一票);供应商须对提供的产品的原装性、完整性、完好性负全责。并遵守《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7、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质量保证金,消防水罐车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8、售后服务要求:
⑴消防车质保期一年,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⑵消防车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采购人报修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9、成交供应商确定。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对竞标人的所报的价格、技术响应、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林西县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lx.1234.gov.cn/)、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xzfcg.www.stbtool.com)上同时公告。
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由林西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公告的参数进行验收,如果所供消防水罐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林西县公安消防大队做退货处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然后按有效报价排序顺延供货,以此类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5室)
联系人:张立锋 电话:0476-5355598
林西县公安消防大队项目负责人:刘筱凡 电话:15561399111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办法
2018年5月28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xzfcg.www.stbtool.com)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九)公告发布的媒体:本公告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asino365sport365(http://www.stbtool.com/)、林西县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http://lx.1234.gov.cn/)、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xzfcg.www.stbtool.com)上同时公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