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两非”专项整治工作
联合公安、工商、食药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依法查处“两非”案件或相关案件。加强对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违法行为打击防控。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107的部分较上年下降10%。
按照责任制要求,每年需要开展两次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在6月份已开展一次,还需在10月份再开展一次。
二、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50%以上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县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养老机构14家,共有5家已签约医疗机构,其中林西县综合社会福利中心、林西县老年养护院、林西养老服务中心签约林西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林镇农村养老中心签约新林镇卫生院,五十家子养老院签约五十家子镇卫生院。正和民政等部门协调,争取在9月底前将其余的养老机构也与医疗机构签约。
三、完善生育支持和家庭发展政策
(一)旗县全面落实扶助保障制度。特别扶助金盟市以下配套部分纳入预算,足额安排,全额发放到位。
2016年奖扶资金和一次性扶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17年一次性扶助金已发放到位,奖扶资金将在12月底发放到位。
(二)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全面落实自治区《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建立长效发放机制,2017年新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纳入预算管理并发放到位。
2017年一次性扶助金已发放到位,共发放资金702054元。本年资格确认为28户47人,其中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各有一户离婚,联系不上对方,所以这两户暂发一半扶助金。
(三)旗县印发文件,落实自治区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
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林政发[2016]21号)
(四)旗县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加挂家庭健康指导中心牌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家庭健康服务中心牌子并开展相应工作。
已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家庭健康指导中心牌子。
(五)旗县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活动。
在官地镇下官地村、十二吐乡西山根村开展幸福家庭示范活动,其中在下官地村确定10户,每户发放贷款1万元;在西山根村确定5户,每户发放贷款2万元。
(六)旗县所在地药具自助发放机数量占社区数的20%。
我县共有10个社区,其中城北6个,城南4个。需要配备药具自助发放机数量为2个,目前正在采购,预计9月底能够落实。
四、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一)旗县“三项制度”目标人群确认准确、及时、资金发放规范;对信息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完成整改。
我县2017年奖励扶助确认4816人,特别扶助确认323人,资金将月12月底发放。信息核查中共查出不符合国家“三项制度”政策的有12位,均已通知到本人,并已与乡镇和财务股沟通,年底发放资金时不予发放。
(二)旗县全部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档案
已全部建立档案,但尚不规范,目前正在重新建档。
(三)旗县全部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出台“健康家庭行动”文件并开展工作
下发关于印发《林西县“健康家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卫计发[2017]45号),确定十二吐乡西山根村为全县试点,正在开展。
(五)旗县确定两个以上“新家庭计划”、一个养老照护示范项目。
“新家庭计划”示范项目:科学育儿、青少年健康教育;养老照护示范项目尚未确定。
(六)有“家庭科学育儿”、“青少年发展”示范项目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项目试点单位。
(七)旗县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或“圆梦女孩”活动。
已在官地镇寄宿制小学和五十家子镇水泉沟村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