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和发放
1、长期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申领长期身份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2、临时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放给申领人。
二、受理范围
1、本地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受理本辖区内户籍人员的长期身份证;户籍地为各乡镇的到当地派出所申领长期身份证;
2、异地身份证
林西县公安局受理点受理内蒙古自治区、天津、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籍居民除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贵州、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籍居民除外)等18个省市在我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流动人口且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16周岁以下及无行为能力人员,其居民身份证须由其监护人带领下申请办理。16周岁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已将符合标准相片信息录入人口信息系统的人员,首次申领身份证可异地办理;无相片 以及16周岁以下人员仍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照相要求
1、原则上穿着深色带领衣服,不得穿浅色衣服及制式服装;
2、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饰品;
3、不得化浓妆;
4、头发不能遮住耳朵和眼眉,不得染发,发髻不能过高,不能凌乱;
5、不能佩戴眼镜、帽子、头巾。
四、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2322号文件
1、首次申领、换领二代居民身份证20元;
2、丢失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40元;
3、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10元。
五、咨询电话及居民身份证查询微信公众号
1、林西县公安局 5328619
2、公安厅制证中心 0471 6502786
3、内蒙古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 nmg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