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业务
1、长期身份证:居民凭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或补领,派出所在当日随时为群众照相,三日内上传制证信息,户政部门在一周内审核完毕上传公安厅。
2、临时身份证,居民在办理长期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居民凭本人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介绍信,派出所随时办理,凭临时身份证介绍信和携带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户政部门不超过三日办结。
(二)户口业务
凡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业务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手续不全的按“户口业务退办通知单”补全手续后当日办结。按有关户口政策和法律法规无法办理的,当面说明理由。
1、农转非、小城镇户口办理。
(1)农转非户口办理:符合父母投靠子女(子女必须是成年人),子女投靠父母,夫妻双方投靠的可申请办理农转非户口,办理时持本人申请,投靠方治安证明及双方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夫妻双方投靠凭结婚证)到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审批表,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到公安局户政关部门办理,户政部门在当日内开具准迁证,县内户口持准迁证、县外户口持准迁证、迁出地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派出所当日内办结。
(2)小城镇户口办理,在林西镇内有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的,的外地居民,可办理小城镇户口,凭本人申请及房权证或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和治安证明到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户口审批表,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到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户政部门在当日内开具准迁证,县内户口持准迁证、县外户口持准迁证、迁出地迁移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派出所当日内办结。
2、出生入户:婴儿出生3个月内由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准生证明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派出所在当日内办结。婴儿出生3个月到2年的持以上手续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当日办结。出生超过2年的由监户人持本人申请、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到父母所在地派出所由所长签字后到局户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当日办结。
3、户口迁移
(1)结婚迁入:凭本人申请,双方户籍证明,迁入方治安证明,农业户口须持村委会接收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到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准迁手续,当日办结。派出所凭公安局准迁证及迁出地迁移证在当日内办结。
(2)搬迁:凭本人申请、房权证或营业执照或投收单位证明、户籍证明、治安证明(农业户口须持村委会接收证明)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到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准迁手续,当日办结。派出所凭公安局准迁证及迁出地迁移证在当日内办结。
(3)大中专毕业学生迁入:凭迁移证、大中专毕业证、报到证或接收单位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当日办结。
(4)迁出:凭准迁证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当日办结。
4、死亡注销:
凭医院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当日内办结。
5、户口审批业务
(1)补入遗漏户口:持本人申请,户口底卡(户口本、身份证),责任区民警调查材料,到派出所由内勤民警查询签字、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到局户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当日办结。
(2)主项变更:居民变更性别、身份证号的凭本人申请、户口本或户口底卡或居民身份证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到局户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当日办结。居民变更出生日期、民族,凭本人申请、户口本或户口底卡或居民身份证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后到局户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本人去市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当日办结。
业务办理流程:以各窗口办理流程为准
业务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及当地派出所
业务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5839277 5939177